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落实落细国家助学贷款最新政策。严格执行最新贷款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获知最新政策。进一步提升贷款资助水平,在落实好“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在一年里只能申请一种贷款),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不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则不能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三)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各学院要综合考虑家庭变故等突发情况,按照《安阳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四)加大对原建档立卡等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把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助学贷款重点资助对象。同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五)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违约风险、舆情风险。各学院请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助学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和做好纸质记录;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尤其是针对历史遗留等棘手问题积极处理,及时与学生工作处沟通。
(六)“助学、助人”两手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各学院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6月16日-10月14日
(二)贷款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额度
本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生活费填0元。
(四)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21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9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0年9月20日;5年制(限建筑学专业)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3年9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五)贷款信息录入
6月16日,2021年安阳工学院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各学院进入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5日(含当日),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使用经办人账户和负责人账户提交2021-2022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6日,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提交省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4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或者“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贷款学生数据。首次贷款填申贷理由(字数60字左右)。
10月14日至15日审核助学贷款信息,审核时间见另行通知,望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严格审核程序,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10月16日前各学院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使用经办人账户和负责人账户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中汇总提交贷款审核信息,公示并留存照片备查。
(六)合同签订、审核与贷款发放
11月4日各学院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各学院应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内容包括:(1)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3)申请表上的学院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日期、书记签字等是否齐全。
11月6日前(含),各学院根据实际签订合同情况,通过经办人账户和负责人账户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中审核、汇总提交本学院的借款合同信息。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三、具体要求
(一)贷款条件和程序
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流程请参考《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和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上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流程”。
(二)提交申请材料
各学院组织做好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于有意愿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院进行认定审查。
1.首次贷款所需材料。首次贷款需要出示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提交材料为《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续贷所需材料。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续贷需要出示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材料为《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少于60个字,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家庭住址填写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地址一致,并要求详细到门牌号。
2.因为大一新生对贷款系统不熟悉,新生电子信息录入由辅导员指导完成。另外,到学生工作处审核的学生贷款材料必须先由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否则不予审核。
3.关于审核上学期老生贷款名单的问题。各学院如果发现本学院学生在期末考试出现违纪等行为,请立即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取消其本年度贷款资格。
三、其他问题
(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校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尽量留存学生微信、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二)领取合同。各学院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做好登记,作废合同交到学生工作处进行登记。
(三)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位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附件: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程序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