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阳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转入和转出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香 吕有军
副组长:王艳飞 李国云
成 员:朱登雷 裴凤娟 徐世帅 白小静 李学忠 林嘉翔 常祥霖 龙俊飞 丁 浩
二、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和数量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完成学业或更能发挥其兴趣或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正常退役后报到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由于无法开班或学生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已经没有原专业的(含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学生),根据学校情况及学生需求商议进行专业调整;
7.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未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
3.跨学历层次的;
4.由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5.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6.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7.专科二年级及以上、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复学时原专业取消、飞行技术专业因停飞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等情况除外);
8.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数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接收计划 |
备注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复合材料与设计方向) |
6人 |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航空金属材料方向) |
6人 |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
3 |
应用物理学 |
7人 |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
4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8人 |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
四、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公布计划。2025年12月22日,学院将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最多容纳数量公布在学院网站。
2.个人转出申请。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17:30前,学生下载《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后交至A14-215辅导员办公室常老师处。
3.转出审批。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签订转专业承诺书,由学生签字。2025年12月26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4.转出公示。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在2026年1月9日前交拟转入学院。
5.转入审核与公示。对于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若各专业申请人数未超过该接收计划,采取面试考核;若申请人数超过接收计划,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考核后将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2026年3月12日前将材料交由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处共同审核。
6.手续办理。学校审核通过的,在学生工作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出具并办理转专业手续,由学生处发放转专业通知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监督
1.本科生转出转入各环节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转入和转出专业环节中,申请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虚假,取消其转入转出资格,并提请上级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