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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5-12-22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阳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转入和转出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宋海香 吕有军

副组长:王艳飞 李国云

    员:朱登雷 裴凤娟 徐世帅 白小静 李学忠 林嘉翔 常祥霖 龙俊飞 丁  浩

二、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和数量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完成学业或更能发挥其兴趣或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正常退役后报到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由于无法开班或学生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已经没有原专业的(含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学生),根据学校情况及学生需求商议进行专业调整;

7.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未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

3.跨学历层次的;

4.由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5.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6.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7.专科二年级及以上、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复学时原专业取消、飞行技术专业因停飞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等情况除外);

8.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数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

接收计划

备注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复合材料与设计方向)

6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2

材料科学与工程

(航空金属材料方向)

6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3

应用物理学

7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8

高考科目需选物理,化学

四、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公布计划。20251222日,学院将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最多容纳数量公布在学院网站。

2.个人转出申请。20251223日至202512251730前,学生下载《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后交至A14-215辅导员办公室常老师处。

3.转出审批。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签订转专业承诺书,由学生签字。20251226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4.转出公示。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在202619日前交拟转入学院。

5.转入审核与公示。对于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若各专业申请人数未超过该接收计划,采取面试考核;若申请人数超过接收计划,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考核后将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2026312日前将材料交由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处共同审核。

6.手续办理。学校审核通过的,在学生工作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出具并办理转专业手续,由学生处发放转专业通知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监督

1.本科生转出转入各环节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转入和转出专业环节中,申请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虚假,取消其转入转出资格,并提请上级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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